上海访民控告北京市邮政公司法院不立案

【新唐人2012年1月1日讯】从2010年12月26日起,上海访民袁建斌、陈燕燕、陆福忠、朱萍萍、唐秋荣、毛菊华、王蓉华、项文寅、杨新民、杨伟新、王颖、胡伟星、吴桂英、楼丽华等连续走访北京市司法和人大,坚持要依法立案的诉求,至今法院不立案,这些上海访民都是北京司法腐败的直接受害者。

17大6中期间,他们通过北京市邮政公司向17大所有代表邮寄了挂号的同城快递,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北京市邮政公司在第二批投寄上诉访民的实名制举报腐败的邮件时,将举报信不按合同约定送达17大代表,却将举报信擅自投递到国家信访局,违反了邮政合同约定,为此,上诉访民依法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北京市邮政公司依照合同约定退还邮寄费,并依照邮政法赔偿2倍的邮费及精神损失费1元的民事诉讼,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民事诉讼,东城区人民法院却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立案庭审查组组长谭北川法官竟然连关于立案是有法定时间都不知道,在访民的坚持下,东城区法院的分管副院长只能出来并委托法院信访办主任丁主任及徐法官出面接待,在访民陈诉了立案的四要素全都符合的情况下,答应研究后答复。

访民又去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唐秋荣、毛菊华、杨新民被武楠审判长严重违反法定审判程序,非法剥夺原告诉权的行为进行实名制举报,要求院长接待及监察室接待,访民在寒风中坚持站在法院门口要求还我诉权,直到晚上6点,法院领导才出面约定2天后约谈。约谈中,法院党委委员、监察室主任张维华在访民大量的武楠法官违法剥夺原告诉权的证据面前,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经检察院审查责令朝阳区法院纪委查处的书面通知后,不得不低下头,答应访民调查后给与处理意见,张主任提出的要原告上诉二中院讨回诉权的提议被访民拒绝,坚持要求朝阳区法院依审判委员会审核报院长发现纠正武楠违法发出的剥夺原告诉权的裁定书。

同日,上述访民还走访了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得到了检察院书面的通知:经审查转朝阳区人民法院纪委查处。

访民袁建斌、陈燕燕、陆福忠、朱萍萍、唐秋荣、毛菊华、王蓉华、项文寅、杨新民、杨伟新、王颖、胡伟星、吴桂英、楼丽华等又马不停蹄的走访北京市人大,就北京法院立案方面的共性问题表达了建议,反应了东城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存在着:既不受理又不裁定、立案后违反法定程序违法裁定原告自行撤诉、法院公然PK法律法规,PK国务院经人大批准的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上诉访民表示,一定会坚持在法律的框架里捍卫法律的尊严,坚持还我诉权,坚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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