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国际法 越续南海钻油

【新唐人2012年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方沛清河内18日专电)越南石油集团表示,按照国际法,距离越南海岸200海里(约370公里)海域属于越南的经济海域,其中包括南海,因此越南石油集团会继续在这些区域进行正常的钻探工作。

过去多年,周边国家有关矿藏资源丰富的南海(越南称为东海)争议始终存在,去年这项争议更为严峻,越南石油集团(PVN)上述这项宣示,使得后续发展更让外界关注。

越南“青年报”今天报导,PVN日前举行新年新闻发布会,集团主席冯亭实(Phung Dinh Thuc)在会中说,在越南外交部、公安部、国防部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下,2011年的钻探、开采石油活动正常、顺利进行。

有记者问到,中国大陆要求有关各方在南海钻探、开采石油时必须向中国申请并取得允许,PVN有何反应时,冯亭实说,按国际法,离越南海岸200海里内是越南经济海域,PVN将在此地区进行正常的钻探、开采石油工作,不用向任何一方提出申请。

集团在2011年已经投入开采5个新的油井,3个在国内,2个在国外,石油年产量达到1521万吨,天然气达87亿立方公尺。2012年,即使按照预估将遭遇欧债危机所带来的重重困难,PVN仍然提高目标,增加石油储藏量到3000万至3500万吨,开采2481万吨石油,90亿立方公尺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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