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长廷疑洗钱案 查无实证签结

【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6日电)特侦组侦办前行政院长谢长廷涉嫌洗钱案件,清查谢长廷与其妻及妻之兄弟姐妹等三亲等的8人,均无钜额汇款至海外,全案因查无具体犯罪事证,今天将案件签结。

特侦组指出,日前接获匿名检举,内容指出民进党苏贞昌说:“长廷兄,转移焦点并不能改变你涉贪的事实!”,前总统陈水扁出庭时也指责:“为何不办谢长廷以其小舅子之名义汇款10亿至国外”等语。另外,谢长廷曾在公开场说:“我谢某人如有涉及贪污,目前马政府早就起诉了”等语。特侦组因此分案侦办。

检方侦办期间,为调查陈水扁当时指出,谢长廷的洗钱情资来自调查局长叶盛茂。检察官于今年2月9日上午,在台北监狱提讯陈水扁及叶盛茂对质,叶盛茂坚称,没有这项情资,更没有提供给陈水扁;陈水扁则辩称有收到这项情资,“不记得是谁提供了”,因无法提出消息来源及相关书类,检察官不采信陈水扁说法。

检察官清查谢长廷及其妻游芳枝、游女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共计8人的账户,从民国93年1月1日至97年3月31日止,均无汇款到新加坡或是钜额汇款至海外,认定全案查无具体犯罪事证,予以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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