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贪腐 39名人员受判押监

【新唐人2012年2月19日讯】中国足球贪腐造价盛行,星期六(2月18日)铁岭中级法院对39名足坛人士判刑,判处涉案者罪行轻则罚款,重则长达12年有期徒刑。

铁岭中级法院审判中国足球反赌扫黑案,共有39人被判刑。

足协前副主席杨一民(Yang Yimin),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足球裁判员任职等方面的利益,受贿125.4万元人民币,被判10年半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足协前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被控12项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名,涉及金额273万元人民币,被判12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人民币。

原陕西国力俱乐部董事长李志民被控收贿250万人民币,被判5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人民币。

前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王珀被控敲诈勒索,判8年有期徒刑,罚款23万元人民币。

青岛海利丰前老板杜允琪,被控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判监8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

其他32名涉案嫌犯,有些人当庭释放,有些人涉及盗用公款、非法扣留、贿赂贪污,判刑5年半不等。

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被罚60万元人民币,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被罚200万元人民币。

中国足球长期以来涉及赌博,黑哨裁判,假球丑闻,贪腐暴力。不满的球迷纷纷转向支持欧洲足坛。

两天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足球刑事案的9名嫌犯作出审判,有中国金哨之称的前足球裁判陆俊被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罚金10万,没收非法所得81万元人民币。

新唐人记者黄婕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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