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多富多贵多贪官 26人违法5人死缓

【新唐人2012年3月4日讯】(新唐人何雅婷综合报导)近日有媒体披露,在本届中共全国人大的过去四年任期里,三千多名代表中,有26人因违法违纪失职被罢免或辞职。其中5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判无期徒刑。人大代表贪渎犯罪的比例高过其他社会群体,发人深省,民众质问:“人大代表”究竟代表的是谁?

据大陆媒体公开的资料显示,本届全国人大共有47名代表的资格被终止,其中有6人因工作变动辞去代表职务,13人因去世自然终止,26人因违法违纪被罢免或辞职,2人因失职被罢免。

在辞职或被罢免资格的二十六名前全国人大代表中,有四名商人和二十二名官员。二十二名官员中,包括正部级干部一人,副部级干部三人,厅级干部十六人,处级干部两人。其中十一名官员已被判决,三人被判有期徒刑,三人被判无期徒刑,五人被判死缓。

被判死缓的5人中,包括两个副部级干部,分别是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和原深圳市长许宗衡。

在已被判决的“人大代表”中,正部级干部朱志刚,曾任财政部副部长,2008年2月被任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一个月后兼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当年10月便被“双规”,最终法院认定其收受财物折合744万余元,判处其无期徒刑。

获无期徒刑的另外两人,分别是原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勇和原乌鲁木齐铁路局局长宋德玺。陈少勇被查明索取和收受计折合人民币819万余元。宋德玺是参加2008年两会时被双规的,任职期间贪污人民币4536万元,受贿人民币110万元。

此外,特别令人瞩目的还有原南昌铁路局局长邵力平,因涉嫌受贿犯罪落马;原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林奋强因“涉嫌严重违纪” 落马。官方没有公开具体违法违纪事实,但不少媒体表示,他们出事或许与原铁道部长刘志军案有牵连。

大众比较关注的还有原河北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因为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辞去了市长职务,2009年他被撤销党内职务,并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但目前他已复出,担任河北省工业和资讯化厅副厅长。

而最有讽刺意味的是,前河南省漯河市长吕清海,上任时经人大表决全票当选,在位不到五十天就因涉贪渎被“双规”,成为“最短命市长”,人民代表又迅速以全票通过对他的资格罢免。人大代表们投票如同儿戏,被海外媒体批评“实为民主之耻辱”。

唯一的处级干部是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吴艺珍,收受121万元,被判13年。

26 名违法违纪的人大代表中有4名商人。其中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克强,涉及市值达到44亿元盐湖股权涉嫌诈骗案。

从中共官方已公布的这些资讯中可以看到:这些落马官员中,级别越高的,罪行也越大。

舆论认为,这种现象绝非偶然,它充分暴露出中国目前的政治经济体制的致命弊端:即高度专制带来的公权力为特权阶层、权贵集团服务,而不是为广大民众服务。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滥用公权力,贪污腐败、社会不公、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等一系列问题都不可能解决。

香港《东方日报》今天(3月4日)发表评论文章说:“人大已不单是政治花瓶,也是官场藏污纳垢之地。”

文章表示,事实上,不止全国人大,包括各级地方人大都已沦落为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大舞台。所谓人大代表,说穿了其实是人民的“伪代表”。

文章进一步分析了“伪代表”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伪选举”。

文章说:“中国的选举制度名为民主选举,实际是组织部门任命,官方说是谁就是谁,老百姓选不选,投不投票,不过是做样子,拿你当机器而已。人民代表不是真正由老百姓直接选举产生,各级官员更是如此,明明是上级派来的,偏要在人大通过所谓‘选举程式’,而 是‘人民代表选举产生’,这根本是强奸民意。”

文章认为,前河南省漯河市长吕清海“全票选出贪官”的闹剧,正折射出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虚伪性。

文章表示:“每年各地‘两会’的各种表决,投赞成票者高达九成九,反对票寥寥无几。事实上,大小贪官没有几个不是高票当选,从来没有一个贪官输在选票上,也没有谁因受到人民代表的监察而东窗事发。什么民主选举,什么民主监督,对贪官来说不过是一枚橡皮图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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