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子不孝霸屋 母提告还屋胜诉

【新唐人2012年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2日电)一名年逾七旬的母亲不满身障儿子大学毕业后,没有负起扶养责任,还霸占丈夫留给她的房产,因此提告要不孝子搬离。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房屋属母亲所有,有权要求儿子搬离。

北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指出,姜姓妇女目前住在台北市万华区西园路。她的儿子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住在万大路的房屋属于姜父遗产。

姜母主张,丈夫赠屋是盼她能在此安享晚年,却反被儿子霸占。夫妇从小拉拔儿子到大学毕业,具有电脑专长的谋生能力,却不扶养她,连房屋的水电管理费都要她负担,还要她帮忙打扫,实在不孝。她已走到人生终点,为了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不得不请儿子搬离。

姜男则主张,房屋属于父亲遗产一部分,他有继承并合法使用的权利。从小父母不关心照顾他,他领有身心障碍者手册,并无收入,依民法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母亲有照顾他的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姜男学有专长,并非无谋生能力;姜父早已将屋赠与姜母,房屋属于姜母财产,因此判决姜母胜诉,有权要求儿子搬离还屋,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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