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法令漏洞 外国企业卷款潜逃

【新唐人2012年3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方沛清河内28日专电)为吸引外资,越南政府采取优惠措施,包括外资可在275天后再缴进口货品关税。但自今年初发生多起外国企业利用这项法令漏洞卷款潜逃案,造成财政损失。

越南国家电视台(VTV1)今天在网路联播报导,为协助各企业克服资金紧缩,越南政府实施企业主收货前不用交税,在275天后再缴交税金的优惠措施。

报导指出,目前这项优惠措施已成为企业以合法掩护非法逃漏税的利器。以南部平阳省(Binh Duong)为例,自2007年以来,省税务局已处理10多起相关案件,其中包括一家台商公司。

这些商家进口货品后,未直接投入生产,反而出售牟利,然后卷款外逃,造成国家财税收入损失。

报导中并以1家经营木制品和室内装饰品为主的台商为例指出,这家公司去年进口176批材料物品,价值240亿越南盾(约114万美元),材料进口后未生产,直接出售,目前已人去楼空。

报导说,这家公司今年春节期间密集出售货品,所以大多数工人都被欺瞒,直到1月31日,工人上班时才发现办公室和厂房内早已空无一物。

根据平阳省海关局调查,这家公司留下价值约为700亿越盾(约333万美元)、面积3公顷厂房。不过,厂房已向银行质押借贷1000亿越盾(约475万美元),远远高过厂房价值。

平阳省海关局表示,这起案件只是冰山一角。为了避免上述情况再度发生,越南财政部正在修改税务法,未来享有延迟交税期限优惠的企业将提出其它保证,以进一步确保国家财税。10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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