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为亡夫伸冤求救信

【新唐人2012年3月31日讯】我们是江西人,在宁波市白鹤新村开牙齿美容店,店主是我与亡夫詹云平。同乡罗氏兄弟以在我们旁边开店为由,多次敲诈我们,并且胃口越来越大。后来,罗氏兄弟竟要价八千元,经协商降价为三千六。去年5月14日下午五时许,我亡夫去罗氏家给钱,罗氏看我们好欺负,又突然追加到五千。我亡夫不答应,惹火了罗氏兄弟,他们和一帮预先叫来的打手10多人即用预先准备的钢管和尖刀打得我亡夫七孔流血,当场死亡。我们当场扭住凶手五人:罗昭信、罗昭国、罗昭友、罗昭财四兄弟及他们的侄子罗志勇,他们叫来的帮凶我们不认识,都逃走了。

可没过几天,江东公安局刑警郭峰便将主凶罗昭友放出,他说是“监外就医”。在我们追问后他又改说“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我们这么多家属的证词是“孤证”,叫我们再找别的证人。江东分局的张玉柱、张龙波、周旦等也这样说。后来我们了解到:公安局始终未将罗昭友的材料报检,而不是“检察院不批捕”。罗昭友现在外经商,其家人捏造谎言,在家乡江西九江都昌县骗捐260万,说“买罗昭友出来一共花了60万”,还有200万将用于买其他判刑的人出来。

其实,证人并不需要我们去“寻找”。在场的以拾荒为生的安徽籍张连发夫妇愿意主动提供证词,并将罗氏兄弟藏匿的凶器指证给110民警。但办案民警任佰祥却凭空说抱着孩子在场的张连发“被喝醉了酒”,证词不能算数;其妻一周后被江东刑侦大队以“纵火嫌疑”刑拘。在张妻被拘留的第二天深夜,张玉柱要其在盖住内容的纸上招认放火并签字,她坚决拒绝。公安后来又将其定为“精神病”,要她自己承认是神经病并开证明,家属救人心切,只得去神经病医院开了证明。第三天,其女儿买了一条是中华香烟“孝敬”后,她妈妈才被放出。张妻在公安局门口不愿出来,大叫:“公安局怎么把我弄进来就怎么把我放出来,你们不是说我放火吗?我不怕你们威胁,把我惹火了我就要出庭作证!”张玉柱警官看见我们在场,慌忙把其拖进警车,送其回家。夫妻俩作证被公安局威胁后,房东害怕惹事将他们赶出白鹤。从此别的证人再不敢作证,连我们家属都被罗家威胁,叫我们“当心狗急跳墙”。

另有一对证人夫妻(姓名不便透露),在云龙镇也开牙齿美容店,他们也曾被罗氏兄弟请同一伙人两次以同样的理由用钢管和长刀追杀。此二人曾在江东公安局作证,公安却以“与本案无关”为由不采信。

现场主要的监控录影,江东公安局以“有波动”为由,拒绝出示。但据我们自己了解,此监控自始至终完好。

法院的判决书上有一句罗昭国、罗志勇叔侄的供词:“……用拳头打詹云平的头部……当时参与打架的有其四兄弟和侄子罗志勇”,自认凶手中有罗昭友。

以上种种,罗昭友是凶手的事实还“证据不足”吗?!据了解,公安局后来又将罗昭友刑拘并报检,但不久罗又被保释。证人被孤证、被喝醉、被纵火、被精神病、被与本案无关,主要监控被波动,杀人犯只要与公安勾结,怎么杀人都没证据!!!

郭峰电话:13605742550,任佰祥电话:13306663720

附:

拾荒夫妇证人证词

张师傅简称张
郭女士(张妻)简称郭

张说:你老公未来前,我叫他们别打电话叫他来。这么多人打一个人,还有许多早已准备的白手套和钢管的人,我已经说给任佰祥和周旦听,并做了记录。还打了110、120多次。钢管都是我指给110的,是他打了三次电话叫你老公去的。

郭说:要是我,就上北京告他们。说我在三、四处放火,将我关在公安局里面天三夜,要我承认。俺闺女叫我别去告,还拿了一条中华香烟八百多元给了刑警队并写保证书,叫我不能给你出庭作证、不能找事、什么都不能问、什么都不知道。才放我出来。

在公安局里面,晚上要我在盖住内容的所谓口供上签字,我不签。刑警人员说:“你不签,我照样能送你去拘留。”后来是没办法,就说我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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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玲芳电话 13957492147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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