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仓库违法改建 遭勒令停工

【新唐人2012年5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31日电)苗栗县头屋乡象山地区一家存放爆竹烟火仓库近来进行扩建,引发附近居民恐慌,向民代陈情。县府建管科今天会勘发现仓库申请部分增建,却违法进行拆除改建,当场勒令停工。

苗栗县议员孙素娥今天在议会质询,拿出2张象山村滥坑地区居民的连署陈情书指出,当地一家爆竹仓库近来大兴土木进行扩建,原本就住得提心吊胆的邻近住户担心存放爆竹量增加,一旦发生爆炸,威力惊人,势必遭受波及,犹如与“不定时炸弹”为邻。

苗栗县长刘政鸿听到后认为不可思议,会议结束立即率同相关单位前往会勘。工商发展处建管科人员实际丈量发现,业者申请增建部分,竟全数加以拆除准备进行重建,因此,勒令业者立即停工。

建管科长曾佑文表示,业者于民国96年申请设立仓库,做为一般爆竹烟火储存场所,当时申设7栋建筑总面积263平方公尺,每1栋存放烟火上限为5吨;去年则提出其中5栋建筑的增建申请,尽管结构尺寸与防爆距离均符合规定,但业者目前的建筑行为与申请名义不符,予以勒令停工。

附近彭姓住户说,业者多年前申设之初,告诉当地居民要兴建养老院,结果却是爆竹仓库;如今又要扩大规模,让周遭数十户人家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

刘政鸿指出,5年前后龙镇地下爆竹工厂爆炸案,造成多人死伤,连远在苗栗市都听得到爆炸声响,“那是惨痛的教训”,对于储存大量爆竹烟火的仓库,“简直形同弹药库”,现行法规限制相关场所与一般民宅的安全距离,有必要评估修订。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