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工作无报酬引法律诉讼

【新唐人2012年8月1日讯】中国人常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它就能出水。现在,智能手机成了帮人们从紧张的生活中挤出时间的绝佳工具。不过,这也带来一个新问题。很多人下班后还无时无刻不在用手机工作,那麽老板是不是应该支付加班费呢?现在,在加拿大,已经有人为此提出了法律诉讼。来看报导。

还有比布鲁克斯(Brooks)夫妇更忙的吗?他们要照顾两个不到3岁的孩子,还要忙各自的工作。

妻子Judy Brooks:[真有必要在这个时候看手机吗?]

这部智能手机占据了他们的注意力,甚至是在接受采访时。

妻子Judy Brooks:[看手机是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吃饭时用,看电影时用、约会时也用。]

作为一名信息技术经理,Joel Brooks每天下班都要花3到6小时来回复与工作有关的电子邮件。

丈夫信息技术经理Joel Brooks:[生意幷不是到了5点就停止了。所以多年以后我已经习惯成自然。]

这要归功于智能手机。这个科技把有偿和无偿工作之间的界限变模糊了。

美国一项新的调查发现,超过8成受访者在下班时间仍会继续工作长达7小时,几乎相当于多干了一个工作日。而大多数加班时间花在了手机上。研究者认为,这打乱了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平衡。

卡尔顿大 Linda Duxbury(Carleton University):“如果在周日下午2点打工作电话,人们会考虑再三,但发电子邮件就不会多犹豫。]

她说,很多公司都需要员工在下班时用手机联系客户。不少人都发现了这个现象。

无偿工作集体诉讼代表律师Douglas Elliott:[老板应为员工下班后额外干的活付工资。现在更多人意识到在这些情况下,他们被老板剥削了。]

这名律师说,美国已经有人因为用智能手机超时工作而将老板告上法庭。而他自己也分别代表加拿大5千名丰业银行员工(Scotiabank)及3万1千名帝国银行员工(CIBC),提出了总共近十个亿的集体诉讼。安省法律规定,每周超过44小时的工作,老板应该付加班费。

作为经理,Joel没有资格拿加班费。而他的太太Judy希望能得到一些补偿。

妻子Judy Brooks:[下班时应该和家人共享美好时光。]

她说,美好的家庭时光,要从关掉手机开始。

新唐人加拿大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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