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子:读神话不是剥葱

【新唐人2012年8月12日讯】神话是什么?英国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定义为“神秘主义”,唯物史观说成“迷信”。另外还有“历史”、“功能”“结构”等诸多主义。一个人,其眼耳鼻舌身心等必须这个人自然且必然的活着,才归属他支配。神话传信仰、说历史、教行善,一旦主义似地被分解,就被解构和埋汰了。在我看来,神话不能定义成为某种主义研究,否则我们越远离其真相。

研究神话如同黑格尔所说剥葱,葱片剥离了,葱没了;或者如同解剖人体研究经络,筋骨看见了,经络没了。也就是说,看神话的真相,要如同看整葱或活人一样去感知悟道,才能洞悉真相。我以为,谈神话尽可能用感悟的方式,概述后再归纳,不是定义,是拼图定位。

我读到的古埃及神话,在《伊西斯的悲伤》这个大标题下讲了太阳(拉)神的一对儿女俄赛尼斯与伊西斯以夫妻身份降临人世间,从乡下耕作和行医到城市做官和做法老,说的是古埃及“神在人间”的一段时间的事:俄赛尼斯是个善神,教人用犁耕田和用石造屋;伊西斯以魔法行医,辅助俄赛尼斯做法老,以温情给古埃及人树立做贤妻的典范;合传文明生活与法治智慧:教人起诉、抗辩(上诉)、调查、判决等,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判被控者。

伊西斯的悲伤的神话诉说的智慧,通过俄赛尼斯呈现农耕文明与庭审制度的历史初况,通过伊西斯传导的是类似中国部族时代伏羲氏与女娲氏传说所呈现的伦理:夫唱妇随,男主外女主内。从古代埃及的奈弗尔盗书,到巴比伦的伊安娜(色诱和灌醉父亲安启)盗文明,以及印度因陀罗偷骗丈夫不在身边的女人、中国嫦娥偷吃长生不老灵药,普罗米修士盗取天火给人类(希腊罪人)……诸如靠偷骗得好处,后果都是严惩。这些传说都在教人走正道。

透过王子奈弗尔偷盗魔法书而被智慧神透特追杀的故事,可知埃及古代新王朝时期的演变阶段:人欲增进、争斗激烈,埃及人步入了循私情求知增智的邪路。邪路不能走,正如悬崖不能跳,都是常识。我们知道这些通过上学。部族人则通过神话传说,了解什么是好(正),什么是坏(邪)?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人最早就是这样获得行善制恶的常识的。

古埃及部族相信这些话是神说的,是神令;相信人违禁后神会给予惩罚,人受惩罚后有所收敛,古埃及才衰落后又复兴过,才有三个王朝阶段;存活三千年后,才让华夏文化一枝独秀,自身逐渐消融在公民文化、基督徒文化和穆斯林文化之中,不再作为红种人存在。古巴比伦各部族神话中更多争斗更多私情,几百年或最多一千年也就呜呼了。中国早期神话史官传,敬天祭祖传统从炎黄传说承传到的台湾,以故宫文物和国学教育存活至今五千年。

我说这些关于古代埃及尼罗河、西亚两河流域部族原始时代的神话和宗教都是概说,旨在抛砖引玉,期待更多的人通过网路平台贡献感悟。我们不斗,一起来“拼感悟的神话图”。

伊西斯的故事起初情真意切、和善温良、克己忍让,能感受到古埃及文明的伟大,很美。可是,在后来的神话《众神之父》中,伊西斯的故事失去了贤淑女人的温情、顺从,滋生贪恋父亲拉神的权势并企望得到并操控拉神的欲望,为此和为儿子打开父亲胸膛并弄瞎双眼。巴比伦的伊南娜色诱安启的神话和英雄吉尔伽美什贪生怕死的传说,中国牛郎与织女、董永与七仙女、田螺姑娘等传说,跟古埃及女神伊西斯操控拉神的神话、奈弗尔王子盗魔术书的传说,都是后来的人编的,基点已不是顺从神的意旨和禁令,而是表达过好日子的私情。

古印度关于阿修罗和因陀罗的斗争的神话,有婆罗门教的古老内容,其梵天创世、神妖分治和人身献祭等故事(我这里只提及其名,有兴趣者可按图索骥去深入研讨)。联系古埃及伊西斯、圣经里撒旦、希腊奥林匹斯山的宙斯等神话,我体悟原始神话的寓意大致是:生命等级是神规定的,神会降级变为魔。《西游记》中猪八戒就是降为魔的神。古代巴比伦的英雄纵欲史诗、印度两部道德史诗,反映的是与中华同期的部落族人的道德退化历程。

在氏族几十、几百以及部落成千上万人共用一个姓氏而无私情的时代,人际关系质朴,做事干活都一心一意,天与地球之间没有今日这样遥远,族人心灵之间没有个人战争,孩童裸体无邪般的亲密无间。古代族人不会现代推理,却会用医学所发现的人脑中部的松果体(天目)视物,显微镜似地看外物的微景象:一切事物都是活的,石头、草木跟人说话,正义、智慧是女神,强力、暴力是恶魔……肉眼所见转化成了更真实的意象,这可谓早期族人通神时所见的状态。依此推理,原始神话是古代部族历史的述说。把神话当历史的人最难被洗脑。

我们以赤子之心,去除“神秘”、“迷信”、“历史”、“功能”“结构”等名词的贬义和主义,以“神”与“话”为线,珍珠似的串连起这些词,神话真相即可呈现:神话神秘是对不信神的今人而言,对各式各样的有神论者而言是道德遗产;古埃及的神话少了迷信最后亡国灭种,中国人迷信天意至民国比古埃及人多活了两千年;神话教化人的功能不可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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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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