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协议行不行?人权律师打零分

【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讯】两岸投保协议在八次江陈会签定,台湾内部积极争取的国际仲裁,并没有实现,而在攸关人身安全保障部分,更因为台湾公民钟鼎邦事件受到各界强烈关注,台湾官方对这次投保协议,评价甚高,但民间团体都是持相反意见,我们带您,从人权律师的角度,检视两岸投保协议的核心问题。

八次江陈会签定投资保障协议,但攸关台湾民众在大陆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并未纳入协议文本,仅仅只是由两会发表共识。

人权律师朱婉琪:“完全从人权的观点的话,我们会说是0分。”

就在投保协议签定前,才发生台湾公民钟鼎邦遭中共国安单位无理拘捕,朱婉琪表示,以目前的24小时通报层级,根本称不上保障。

人权律师朱婉琪:“你这个第一个限缩的范围只在台商、台干以及家属,不是扩及到2300万人民,第二个,即便是在台商这个部分来讲,这个国安(24小时 通报)的部分还是没有争取到,所以换句话讲,被这个中共的东厂政法委国安机关抓的话,这个共识文件是完全(废纸一张),还是废纸一样,还是保护不到。”

此外,有关投资人与政府间的P2G争端解决机制, 台湾没有争取到国际仲裁,投资人间的纠纷可拉到第三地仲裁,但前提是经双方同意,只要一方不同意,就只能循司法途径。

人权律师朱婉琪:“大家要注意喔,这是要双方同意的,双方同意到第三地去,如果说我们的台商是中小企业到那边去签了一个约,那个约的本身已经写好,就是要以大陆为(第一个)仲裁地,或以大陆法为准据法,我们的实力不够的话,照样也只好屈服于那个屈服之下。”

朱婉琪指出,中国早就订有<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意再签一个投保协议,统战意义大过实质。

人权律师朱婉琪:“今天台商最在意的是因为你有那个法,其实你是个不执法的国家,你自己的国内法你都不去执,更何况一个效力更低的协议。那为什么你不去 好好去执行你那个投资保护法,然后真的去落实这个人权保障,你来欺骗台湾、统战台湾,签一个大家一看就戳破、没有保障的协议。”

江陈会前,受害台商全台北中南走透透,呼吁民众认清投资中国真相,而今投保协议签定,未来还会不会有更多台商走上街头,便见真章。

新唐人亚太电视郭云开、张明筑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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