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反目 小三骚扰遭缓起诉

【新唐人2012年8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7日电)苗栗1名女子与有妇之夫发生婚外情后因故反目,多次以脸书、手机简讯骚扰男子和他的妻子,今天遭苗栗检方缓起诉处分。

苗栗县竹南镇32岁的林姓女子民国99年透过网路认识住在桃园县八德市的简姓电子工程师,两人结识时均已婚,各有家庭,却发展出婚外情,直到今年3月间,男子有意结束关系,双方反目成仇,女子心有不甘,涉嫌屡次传送恐吓、诽谤简讯,令男方不堪其扰,愤而报警提告。

起诉书中指出,林女多次以脸书或手机传送讯息,指控男子“是你来我家强奸我的,手中还保有精液、卫生纸…如果不跟我谈,大家法院见”。

男子指控林女曾在3天内狂打100多通电话,并写信给他的妻子“以为他加班真的都在公司吗?你怀孕、坐月子时,他强奸了谁”;此外,还在男子上班前刻意阻挡。

林女侦讯时辩称没有加害意图,只想要求对方“道歉”。

检方审酌林女坦承犯行,并有悔意,经男方同意后,今天以涉触犯刑法恐吓、诽谤、强制等罪嫌,对林女做缓起诉1年处分,并限制林女应距离男子及妻子住处、工作场所、子女就读学校100公尺以上,不得对男子及其家人有骚扰、不法侵害及所有联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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