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男扮女装员工 马偕判赔

【新唐人2012年8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1日电)台北马偕医院员工周逸人控诉因爱扮女装遭医院解雇,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雇佣关系存在,判院方应赔偿周男薪资奖金。

台北马偕医院透过公关回应,等收到判决书后,院方再决定是否上诉。

台北马偕医院因解雇周逸人,去年被台北市政府性别工作平等会认定性别歧视,依法开罚新台币5万元,案件目前仍在行政诉讼。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周男控诉,他于民国99年9月开始打扮成女性上班,后来院方指他擅离职守,片面终止劳动契约。周男向法院提告要求确认雇佣关系,并求偿精神慰抚金、名誉损害赔偿等新台币34万余元。

台北马偕医院主张,周男怠工、出勤异常,曾多次给他机会改进,并调整工作内容,但对方依然故我,常擅离工作违反劳动契约,才会依劳动基准法终止雇佣契约,与当事人是否为跨性人无关。

法院审理认为,周男早在99年5月就以心脏病为由,请求院方调整职务,医院当时本打算资遣对方却无下文,后来周男开始怠工,但院方在半年间没有渐进式惩处周男,等于不经预告、贸然终止雇佣契约。

法官认定资方的解雇无效,双方雇佣关系仍存,医院应赔偿周男奖金1万6000元。至于精神慰抚金等,法官以医院在内部签呈虽有提到周男穿女装,但最后是以擅离工作岗位为由终止劳动契约,不构成侵害周男名誉,未准周男请求,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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