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品警示 美法院判厂商可不刊

【新唐人2012年8月25日讯】(中央社华盛顿24日路透电)美国华盛顿特区上诉法庭今天判决,香烟公司不需要遵守新的联邦法律,在产品上印制警告图片,例如男子从喉咙吞云吐雾。

这个法庭的法官以2比1票所做的判决,与另一个法庭3月做成的判决截然相反,因此美国最高法院可能介入,以解决这项争议。

这个法庭判决,美国食品暨药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对于香烟包装图片的要求违反企业言论的相关规定。

承审法官布朗(Janice Rogers Brown)说,FDA“没有提供一点证据”证明包装上的反烟图片可以降低吸烟率。(译者:中央社何世煌)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