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大陆配偶四年取得身份证

【新唐人2012年11月08日讯】中国十八大在今天召开,行政院则是在今天通过两岸人民关系修正草案,将大陆配偶取得台湾身份证的最短年限,由6年缩减为4年,预估将有两万名陆配受惠。

中国十八大在今天准时召开,行政院也在今天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大陆配偶取得台湾身份证的年限,比照外籍配偶,从原先的六年,缩短为最快4年。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调整跟外籍配偶是一致的,因此最快四年就可以取得身份证,估计会有两万余人受益。”

在台湾的陆籍配偶超过30万人,陆配申请定居规定也作修正,长期居留满一年且居住335日以上,或连续居留满两年且每年居住270天以上,或连续居留满五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都可以申请台湾定居。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展现政府保障移民人权、维护宪法平等权的决心,院长裁示,请陆委会会同内政部,向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说明,争取支持。”

陆委会主委王郁琦上任一个月的时间,先是陆生纳保,接着缩短陆配取得身份证的年限,接连两次大动作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中国18大交接的关键时刻,更加耐人寻味。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政祥、张媛婷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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