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郁琦:洽签和平协议有3前提

【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翟思嘉台北9日电)陆委会主委王郁琦今天说,总统马英九曾提出在3前提下,审酌推动两岸商签和平协议,但和平协议不是总统第2任期里优先推动事项。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郁琦上午出席海峡交流基金会主办的九二共识20周年学术研讨会。针对中共总书记胡锦涛昨天在中国共产党第18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盼两岸达成和平协议一事,王郁琦会前接受媒体访问,做以上表示。

对于胡锦涛政治报告,王郁琦说,这是中国大陆第1次把“九二共识”放入正式文件,两岸都同意“九二共识”是共同基础,这点“没有疑问”。

对于两岸和平协议一事,王郁琦说:“这在马总统第2任期里面,不是优先推动的事项。”

他说,两岸交流协商循“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的原则,目前还很多事务性协商要继续突破解决。

王郁琦也指出,马总统曾说政府推动两岸商签和平协议没有设定任何时间表,且须具备3项重要前提,即“国家需要、民意支持与国会监督”,倘未来要推动两岸和平协议,一定会先交付人民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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