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决议 侨委会译名再变更

【新唐人2012年11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2日电)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今天初审102年度侨务委员会预算案,通过决议将侨委会英文译名改为“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侨委会委员长吴英毅表示,他会马上行文给行政院,侨委会译名变更。

侨委会译名在民主进步党执政时期,从“OverseasChinese (海外华人) Affairs Council”,改为“Overseas Compatriot (海外同胞) Affairs Commission”;侨委会9月又将译名改为“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Council, R.O.C(Taiwan)”。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亭妃在委员会提案,侨委会译名变更后,显然与过去去中性化、去意识型态化、与中国区隔的立场不同,应全数冻结侨委会明年度新台币13亿3479万元预算。

民进党籍立委邱议莹也提出主决议表示,侨委会9月改译名后,海外侨界抗议活动不断。为避免侨委会译名与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Office)混淆,应尽速将译名再改回“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mmission”。

民进党籍立委陈唐山建议,护照上有R.O.C(Taiwan),侨委会译名应比照办理。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林郁方则说,R.O.C(Taiwan)要放前面或后面,除非行政院有统一规定,否则应“开大门走大路”,一开始就告诉别人这是哪里;这是高度政治化问题,既然朝野立委都同意,侨委会就不要再表示意见。

经协商,委员会通过决议,侨委会译名改为“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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