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承担慰问金制度化责任

【新唐人2012年1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陈伟婷台北15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在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大会中说,愿承担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制度化责任,会请教立委意见订定办法。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为凝聚党籍立委对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共识,中午召开党团大会,共有45位国民党籍立委签到,陈(冲)率行政院秘书陈士魁及主计长石素梅、人事长黄富源等人,受邀在党团大会上对党籍立委说明行政院政策。

陈(冲)说,行政院对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发放原则,自10月23日下午以来,“态度没有变,讲法完全一致”,即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每年订定注意事项发放,今年发放对象限“月退俸新台币2万元以下”或“因作战、演训而死亡、伤残者或其遗属”,其余退休军公教今年不发放年终慰问金。

对行政院处理、宣布年终慰问金发放原则过程不够细腻,造成国民党籍立委困扰,陈(冲)表示抱歉。

至于为何订“月退俸2万元以下”为发放标准?陈(冲)说是根据台北市政府民国101年度及102年度订定的中低收入标准,相加后除2,得到2万元左右数据,因此订2万元为标准,他认为是有客观数据的。

陈(冲)还说,过去行政院只有在95年及100年送过总预算案修正案,两次都是因为预算要增加,且一次是立法院已经修法,一次是立法院朝野协商决议要求。

陈(冲)说,不愿见到社会每年因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撕裂、对立,愿好好思考年终慰问金制度化问题,“行政院愿意承担”。

不过,因宪法明订公务人员退休、养老属考试院主管,陈(冲)说,行政院订定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相关法令与宪法体制不合,因此仍会以订定办法方式予以制度化,但他承诺,会请教党籍立委意见后,订定合适办法。

此外,陈(冲)还说明劳工保险条例第69条修正草案目前是被行政院搁置,仍待进一步讨论,外界对行政院有误解,他重申会在3个月内,务实提出“能够解决问题,也不会制造问题”的配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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