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长:有规定才能发慰问金

【新唐人2012年1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5日电)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黄富源今天说,地方政府发放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没有规定,就不能发”。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管碧玲下午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黄富源时指出,虽然立法院仍在审议总预算案,还未处理年终慰问金部分,但不少地方县市议会已通过年终慰问金预算,她询问黄富源,若依行政院标准,五都应删减多少预算?

对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应删减多少年终慰问金预算,黄富源回答不出来。

管碧玲说,根据她的统计,台北市要删新台币4亿1000万元、新北市7亿1000万元、台中市6亿2935万元、台南市5亿5000万元、高雄市10亿3600万元。

管碧玲指出,据她所知,台南市议会已通过年终慰问金预算,中央如何阻止地方发放年终慰问金,以避免一国多制?她就这个问题追加询问考试院铨叙部长张哲琛。

有20多年主计官员经验的张哲琛说,中央必须先算出各地方政府应删减多少预算,再发函通令各地方政府不执行,若没有发函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就能执行地方议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案。

黄富源则说,年终慰问金发放依据的“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及慰问金发给注意事项”,必须等到中央政府总预算案经立法院审议通过,成为措施性法律后才能订定,“没有规定,(地方政府)就不能发(年终慰问金)”。

黄富源还说,明年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预定在明年1月31日前发,最慢今年12月底、明年1月初就要订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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