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确定 颜清标遭限制出境

【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8日电)立委颜清标酒帐案今天判决定谳,执行单位台中地检署今天说,已将颜限制出境并联系警调单位因应,“防止不必要状况发生”。

颜清标及台中市议会议长张清堂等人在民国88年至89年间,担任台中县议会正、副议长,他们被控与前议会主任秘书蔡文雄招待他人到酒店消费,以公费付款;而颜清标另涉顶替案、枪械案,检方并案起诉。

最高法院今天判决颜清标及张清堂各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蔡文雄判刑6年6月、褫夺公权4年。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蔡宗熙傍晚指出,今天中午接到最高法院传真通知,全案上诉驳回,判决定谳,台中地检署立即紧急召开专案会议进行因应措施。

蔡宗熙说,台中地检署已连系警、调等单位分工因应,以避免不必要的状况发生;最高法院将上诉驳回相关文件送达后,经检察官检阅案卷,若没有不能执行理由,将发执行通知书,依执行程序处理。

蔡宗熙指出,颜清标部分因另涉及顶替及枪械案已入监执行完毕,目前酒帐案再判刑确定,台中地检署将向台中高分院声请合并应执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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