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炜臻案量刑 检控官提8∼10年监禁

【新唐人2012年11月29日讯】在沉寂一段时间后,涉嫌庞氏诈骗的加拿大多伦多前华裔证券商唐炜臻刑事诈骗案有了新的进展。唐炜臻已经被安省高等法院定罪。11月28日,法庭开始了对唐炜臻的量刑听证。来看记者秋旻的报导。

尽管保释在外,54岁的唐炜臻正面临着第二次被送进监狱。这名自称是华人巴菲特的前证券商,在2009年3月被几名投资人报警,随即被安省证监会禁止交易,并在同年6月被控12项包括庞氏诈骗在内的准刑事指控。2010年1月,唐炜臻被多伦多警方通缉,很快被警方从上海飞多伦多的飞机上逮捕并被控金融欺诈罪。3个月后唐炜臻获得保释。尽管官司打得头发花白,唐始终认为自己没错。

诈骗罪犯、前证券商唐炜臻:“我是对投资人负责人的。我讲了,我是负经济责任,但是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但检控官不这么看。星期三,检控官向法官要求判唐炜臻8-10年监禁,并罚款289万。

诈骗罪犯、前证券商唐炜臻:“反正坐牢也是暂时的,不可能是(永远),因为我还要上诉。”

唐炜臻的案子9月10号开始在法庭经过1个多月审讯。12名陪审团成员在10月30号一致做出裁决,唐炜臻犯有5000元以上的欺诈罪。而今天在量刑听证上,检控官透过国语翻译,向法庭宣读了3份前投资人讲述投资唐炜臻血本无归之后,自己生活和工作上的严重影响。

检控官说,唐炜臻在2009年之前的3年内,每一天都在有计划的欺诈。唐向200多名华裔筹资,最终损失了5200多万,其中不少投资人是加拿大新移民,这增加了唐欺诈罪的严重程度。

同时,唐炜臻用投资人的钱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商人,又反过来以此吸引更多投资,唐不仅用投资人的钱租大办公室,买好车和高档衣服,也用投资人的钱在08年租大巴士送多伦多华人到渥太华参加反西藏集会,捐款四川地震,以及社区服务。

唐炜臻说自己没有钱请律师,靠政府补助,女儿和朋友的接济度日。“在加拿大这个地方,名声毁了”

法庭将在明年1月9号继续听证。

新唐人记者秋旻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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