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绝密件泄露 前国务院秘书向新班子喊冤

【新唐人2012年12月2日讯】中共前国务院秘书俞梅荪因涉中共十四大绝密件泄密案,被诬盗印绝密文件而坐了三年冤狱。出狱后俞多年来四处申诉,却一直难讨公道。十八大前俞梅荪发出申冤信,恳请中共中央查处当初主谋盗印窃取中央机要文件,并栽赃陷害他的上海《文汇报》党委书记兼总编张启承。

据悉,中共前国务院秘书俞梅荪,在中共“十八大”开幕日,向秘书处并新的中央委员会发出伸冤信,就二十年前他被栽赃诬陷盗印中南海机要文件而坐牢三年的冤案提出申诉,恳请中央敦促司法部门查处涉嫌盗印窃取中南海机要文件并栽赃陷害的中共上海《文汇报》党委,还原事实真相。

俞梅荪八四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中南海从事立法工作十年,历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副组长、组长,党小组长、保密委员,兼管对外宣传。一九八八年起任原国务院副秘书长、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顾明的秘书,兼管宣传和新闻单位的联络工作。

泄露十四大文件被判三年牢狱

《亚洲周刊》二十六卷四十九期披露了二十年前俞梅荪蒙冤入狱,出狱后多年来四处申诉,沦为访民而屡遭打压的经历。

据报导,一九九二年九月,中共“十四大”召开前夕,时任中共上海《文汇报》党委书记兼总编的张启承为求政绩,专程来京,想刺探上级精神,以利宣传口径。时任《文汇报》驻京办主任王捷南反复求援,声称是为了家乡党报搞好政策与法治宣传。

俞梅荪让他们看了《十四大征求意见稿》。当时王捷南向俞梅荪保证依保密法,不复印、不摘抄、不外传,但实际上王捷南背着俞梅荪盗印了俞梅荪保管的中央文件。此后《文汇报》连续发出相关报道数十篇,受中央十四大新闻领导小组通报表彰。

一九九四年一月,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指控俞所保管的文件被王捷南等盗印窃取,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泄密罪逮捕了俞梅荪。当时由第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为俞梅荪做无罪辩护。

江平辩护指:“俞梅荪在王捷南多次恳求下,为对党报工作给予支持,将文件给王参阅。王安排他人与俞谈话,借机躲开俞的视野,在另外房间将档偷偷复印。后王将部分档泄露给他人,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查获,俞受牵连。俞主观上不存在泄密的故意, 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

但法庭根本不理睬江平的辩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俞梅荪对亚洲周刊表示:“我工作疏忽,有过失,当不至于犯罪。国家安全部门调查处理,作案当事人成为诬陷和指控我的证人,让我为《文汇报》顶罪。”

十六年上访无果

一九九七年,俞梅荪刑满回到上海,找到王捷南。王承认,他当时是将盗印的档交给了上海《文汇报》党委。王捷南并写下案情自述称,“俞每次要我看完文件,他带走。我瞒着他请老党员唐增元复印,我每次都封好,交给报社党委保管。驻京办还有任务了解中央领导关于当前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汇报给报社党委,党委再报给上海市委,使市委及时掌握中央精神。驻京办历任主任都在了解情况并汇报,是‘组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因为我们个人并没有这种需要……恳请重新审理俞案。”

从法律上来说,王捷南和唐增元的这种行为,应该视为以张启承为首的《文汇报》法人团伙诈骗和盗窃国家机密。

俞梅荪把申诉信连同王的案情自述等寄往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庭,但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回复。

俞梅荪说,刑满释放十六年来,十六次前往上海找《文汇报》领导,均由作案人王捷南代表报社领导承诺:“正在积极解决,请耐心等。”俞梅荪又十次前往《文汇报》驻京办,驻京办陆姓主任代表报社领导断然拒绝解决任何问题。

俞梅荪从中共党员、红墙内官员到刑满释放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被社会歧视。俞在上海流浪维权上访五年,长期被警方维稳打压,如今已负债累累,贫病交加。

俞梅荪对此表示深感无奈,他作为资深立法工作者,依照当年参与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来维权,却屡屡被基层部门反法而治,求告无门。万般无奈之下,他不得不选择在中共十八大召开日向新一届的领导集体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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