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熏香诈钱 伊朗男不起诉

【新唐人2012年12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6日电)经营伊朗餐厅男子被前女友控告以伊朗植物种子熏香,诈使她听从借钱逾1000万元。北检调查为民事纠葛,今天将男子不起诉。

伊朗籍男子经营的餐厅,今年初因遭大批黑衣人霸桌并索讨新台币500万元,跃上媒体版面;北检日前将25名黑衣人,依强制罪嫌起诉。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不起诉书指出,陈姓女子指出,在去年3月间起,她的伊朗同居男友、经营餐厅的阿米利(AMINI)向她佯称,因3月间正逢伊朗过年期间,客户款项未汇到台湾,向她央求出借500万元,男友是在餐厅里,对她施以伊朗某种植物种子熏香作法,导致她言听计从而借钱。

不起诉书指出,陈女指控男友又以相同熏香方式,诓称作生意,再向她借钱500万元及以62万元价格向她买车,她事后收受男友的支票兑现,部分跳票,因此控告男方诈欺,双方后来分手。

检方侦办期间,阿米利指出,陈女爱他,才给他钱做生意,且他燃烧的伊朗某植物花粉的仪式,是向阿拉祈福,是对周遭环境所为,不是对人施予。

检方认定,陈女出借逾1000万元,不曾要求男方书立借款契约,应是基于双方是同居男女朋友的信赖关系而同意借款,难认男方有施以诈术犯行,且无法证明种子熏香,可使女方陷于错误,全案应是双方借款衍生债务纠纷的民事纠葛,将男子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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