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廉政有成 贪污犯罪率降

【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13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说,政府在廉政方面努力已有相当成果,自2008年以来,贪污犯罪率已从每1万件起诉案件中占27件降为21件。

陈(冲)上午在行政院会听取法务部“廉政治理策略与执行成果”后表示,政府最重要的功能是提升效率、服务人民,但“清廉不能牺牲效率,效率也不能牺牲清廉,两者需并重”。

他说,报告中许多案件涉及公共工程,因此要求公共工程委员会推动公共工程跃升方案时,应积极进行滚动式检讨,兼顾公共工程品质及防贪、反贪及肃贪效果。

陈(冲)指出,报告中有两项指标可以看出政府在廉政方面的努力已有相当成果,一是贪渎犯罪率降低与定罪率提升,二是清廉印象指数CPI(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他说,从2008年以来,贪污罪犯罪率的最新数据已从每1万件起诉案件中占27件降为21件;定罪率则从69.9%提升到77%。

此外,国际透明组织2012年公布台湾清廉印象指数CPI为61分(及格50分、满分100分),得分超过8成受评国家,换句话说,占排名前1/5。

陈(冲)表示,廉政署具有防贪、反贪及肃贪等三大功能。他要求法务部协助廉政署进一步规划,强化政风业务,并让外界了解廉政署最重要的工作是将防贪、反贪做好,这对于肃贪更有帮助,也可充分发挥廉政署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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