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未投保 教部将纠正学校

【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15日电)教育部今天说,为保障学生权益,学校与厂商产学合作时,应在契约载明学生为技术生投保劳健保,若未依规定,将纠正校方。

大学学生权利调查评鉴小组上午举行2012科技大学学生权利调查评鉴报告,共评鉴77所技专校院。评鉴结果指出,9成8未规定厂商帮实习学生投保劳健保,7成1科大要求学生实习期间仍缴全额学杂费,4成1有集会游行的处罚条款,2成9有鼓动学潮的处罚条款。

教育部技职教育司长李彦仪表示,2月发布的专科以上学校产学合作实施办法就要求学校成立专责单位,同时与厂商产学合作时,应在契约载明学生为技术生,以便投保劳健保,若学校未依规定办理,将纠正并督促改善。

李彦仪也表示,学生在外实习仍视为课程的往外延伸,也需要教师定期访视和辅导,因此学校仍可收取学费,但会建议学校杂费部分打8折,如有学校收取全额学杂费,学生可向教育部反映,教育部会进一步了解并要求学校调整。

教育部训育委员会则表示,日前已发文各校,清查是否有违宪的校规,根据回报结果,160多所大专院校中,只有26校回报文字有违宪疑虑,可能需要修改,教育部也请学校重新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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