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妇孺 6死囚末日伏法

【新唐人2012年1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1日电)法务部今天核准死刑执行令,枪决6名死刑犯,他们都是以残酷几近凌虐手段,杀害妇孺生命。

在台中刑场伏法的陈金火、广德强被控在民国92年间杀害分尸女保险员,女保险员到陈金火位于台中县龙井乡的机车行招揽保险时,惨遭杀害。陈金火与广德强两人以童军绳勒昏女保险员,强押住手脚搜刮财务,还拖往浴室内,由广德强强制性交得逞。

女保险员濒临死亡前,遭陈金火与广德强以槟榔刀、美工刀交替使用,切开颈部、阴部致死。陈金火与广德强并将被害人分尸,将尸块分别丢弃于化粪池及水塔内,甚至煮食人肉,手段凶残、泯灭人性。

在台北刑场伏法的曾思儒及洪明聪,身上各背负1条及4条人命;担任老师的曾思儒被控在88年间,因贷款压力返回金山高中老师宿舍行窃,被何姓女同事撞见,他竟对何女以哑铃重击头部,以刀猛刺颈部,最后将电磁炉放在女方头部,再站上去用力踩踏虐死被害人后,再制造被害人自杀假象。曾思儒在押期间,因不服管教,偷藏粪水,再混入胡椒粉泼洒舍房主管报复。

洪明聪在92年间因无故遭人殴打而怀疑是妻子教唆友人所为,他便从台中买汽油北上,到妻子娘家放火泄恨后,再交代儿子在隔天凌晨到便利商店买东西,企图拿发票作为他的不在场证明。这起火警造成4人死亡,包括3名4岁到8岁的儿童。

在台南刑场伏法的黄贤正,有杀人前科,他被控在93年间杀害有债务纠纷的1男1女,他枪杀男子后,把男子推入圳沟内,让其挣扎至死;杀害女子时,以胶带封住口鼻,并观看被害人脱粪、窒息死亡。

在高雄刑场伏法的戴德颖被控在95年间不满程姓女友和他分手,持镰刀潜入女友住处藏匿后,砍伤程母,并砍杀程父26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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