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死囚器官 台医界看法分歧

【新唐人2012年12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2日电)6名死囚昨天伏法,有医院拒绝死囚捐出的器官,亚东医院院长朱树勋说,使用死囚器官,“最好不要见报,以免会有压力”。

法务部表示,曾思儒、陈金火及戴德颖3死囚愿意捐赠器官,只有陈金火如愿。原因是曾思儒因患B肝等问题,戴德颖在高雄刑场伏法,法务部向高雄长庚医院接洽摘除器官等程序,长庚主张死刑犯器捐仍有疑虑,担心人权团体抗议,因而婉拒。

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执行长李伯璋说,脑部枪决死刑犯的脑死,不同于一般脑死判定流程,国内曾有“脑死”死囚没死从医院被送去刑场补一枪,国际主流不用死囚器官,卫生署则是不反对。

朱树勋指出,他曾收到多封国外抗议信,用英文、法文、德文质问他为何使用死囚器官,他在国外参加移植医学会议,国外医师也询问此事,人权团体主张囚犯没有表达器捐与否的自由,但是外国不了解道教、佛教思想,如果死囚想器捐赎罪却被拒绝,“有点可惜”。

亚东医院因来不及比对而不用曾思儒的心脏,振兴医院则因病患拒用死囚器官。

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指出,台大一向不用死囚捐出的器官,台湾11个器官劝募医院,有的直接拒用死囚器官,有的是紧急状况下才用,有的是受赠病患拒绝就不用,有的不执行摘取但可接受移植,各院莫衷一是。

三军总医院外科部主任蔡建松说,死囚仓促伏法,来不及做器捐前的检验比对,是医院不敢用的主因。三总要在死囚比对检验许可、院方报告上层长官、征得病家同意,才会使用死囚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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