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债法 举债也应重财政纪律

【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李明宗台北24日电)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公共债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外界关注中央与地方举债空间,也应同等重视财政纪律

根据初审通过条文,中央政府比行政院版修法草案多释出约新台币548亿元举债额度给直辖市政府,137亿元给县市政府。委员会召集委员费鸿泰说,修法重点包括全国债限不提高、中央政府多分一点举债额度给地方政府、加强财政纪律管理。

从初审通过内容不难发现,虽然中央、直辖市与县市政府的举债空间都有调整,但很难让各方都十分满意,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李应元就说,希望可再增加举债额度的0.1个百分点给县市政府。

会有这样的情况,在于举债额度固定,地方政府多拿一些,中央政府就少借一些。财政部长张盛和分析,中央政府每年岁入岁出差短约要举债2000亿元;现在中央举债额度剩下约4200亿元,如果割太多给地方政府,可能1、2年内就达到举债上限。

朝野都有体认,举债不能毫无限制,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取得最大的平衡,台北市选出的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形容,修法是“割台北市和中央的肉给地方”;张盛和也说,中央政府拿出约650亿元举债额度给地方,不能说是财政部退让,而是折冲。

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虽然可能担心举债额度未如预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但也应同样关注财政纪律议题,遵守借、还款规定,才能使国家财政状况日趋健全,否则一味举债进行公共建设,非长久之计。

初审通过条文新增县市政府强制还本规定,而地方政府如果超额举债,将减少统筹分配税款,就是希望各级政府要兼顾举债与还债,不能只偏重举债,而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关注的“中央政府谁监督”问题,则可能是全案三读前另一个讨论议题。

为不浪费公共资源,让改制后嗷嗷待哺的直辖市政府及准直辖市桃园县别再“大人穿小孩衣”,朝野未来也应放下歧见,折冲协商,既开源节流充实地方建设能量,也为健全国家财政状况贡献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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