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今天】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

【新唐人2013年1月1日讯】公元1912年1月1日,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正式“诞生”。

当年孙中山先生提倡革命,集结爱国志士作为国民革命的先锋。先后历经广州、惠州、钦廉、河口等地之起义,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武昌起义成功后,各省纷纷响应,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光复了十五省,满清政府深知大势已去,宣布退位。

辛亥革命成功后,黎元洪以湖北军政府都督的名义和以上海都督陈其美、江苏都督程德全为代表的上海集团,展开了筹组中央政府的活动。11月,向独立各省发出通电,邀请各省速派代表到武昌开会,商组中央政府事宜。11月30日各省代表在汉口英租界顺昌洋行召开第一次会议,商议组织临时中央政府,推谭人凤为议长。12月2日,决定先制定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举雷奋、马君武、王正廷为组织大纲起草员。12月3日,会议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分三章共二十一条,并即日由全体省代表签名宣布。同时决定以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确定临时政府为总统制共和政府,同时公推黄兴为大元帅,暂代国家事务。

12月11日,各省代表在南京,继续商讨建立中央政府。12月14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开会,决定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举总统,后来代表获悉袁世凯赞成共和,决定暂缓选举临时总统。

12月25日,孙中山从法国马赛回国抵达上海。孙中山由于有着比较高的威望,受到许多革命团体的支持,成为众望所归的总统人选。12月28日,在南京召开临时大总统选举预备会。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开选举临时大总统会。临时大总统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条:“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选出。参加选举的有直隶、奉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五人,孙中山获得十七张有效票的十六票,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

遂于次年(西元一九一二年)元旦正式就职,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正式宣布中华民国成立,并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书”中强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同时公布依据各省代表会改正朔用阳历之决议,以黄帝纪元4609年11月13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月元日,通令采用阳历,并定这一天为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

1月3日,各省代表会议推选黎元洪任临时副总统,并通过了孙中山提出的临时政府各部总长、次长名单,正式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临时政府下设十个部,陆军部总长黄兴,海军部总长黄钟瑛,外交部总长王宠惠,司法部总长伍廷芳,财政部总长陈锦涛,内务部总长程德全,教育部总长蔡元培,实业部总长张謇,交通部总长汤寿潜,参谋本部縂长黄兴。此外,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法制局长宋教仁,印铸局长黄复生。1月11日,各省代表会议通过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为纲领,以南京为临时首都,以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象征五族共和之意。1月28日各省代表会议成立临时参议院,各省代表会为任参议员,推林森、陈陶遗任正副议长。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签署并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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