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不同 以房养老政策难借镜

【新唐人2013年01月01日讯】以房养老专题3(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日电)台湾“以房养老”试办计划催生4年即将启动,与台湾同属华人文化的香港和新加坡都有类似政策国情不同,做法也大不同。

台湾迈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内政部统计,老年人口现达258万,已超过总人口11%,老年“经济安全”越受重视。加上台湾自有住宅比例高,政府“以房养老”试办计划在民国98年催生,今年将见到启动曙光,1月底前待行政院核定后可望上路。

试办计划将开放全台100个名额,只要是65岁以上、无继承人的长者,若自有房产不超过各县市公告中低收入户不动产公告现值的门槛,都可向内政部提出申请,由政府负最后责任,参加者终身每月获得固定金额的给付。

美国、英国、日本、香港和新加坡等先进国家都有“以房养老”相关政策,行政院政务委员薛承泰、内政部社会司副司长陈素春去年4月,到香港和新加坡考察。

陈素春举例,香港的房屋只有使用权,香港政府在2011年推出名为“安老按揭”的计划,参加对象针对60岁以上拥有香港身份证的老者,不限单身,夫妻可共同参与,欲参加者可先找律师咨询取得咨询证书后,半年内向计划合作的8家银行之一申请贷款,并可在抵押的物业终老。

台湾“以房养老”计划仅终身给付一项选项,陈素春指出,香港的参加者可选择10年、15年、20年或终身4种方式,给付时间越短,月领年金给付金额越高,单人又比夫妻同领领得多。

第2次推出“以房养老”计划的新加坡,曾在2008年因“追索权”设计等因素,计划一度中断。

陈素春表示,新加坡2009年重新推出“屋契购回”计划,参考年龄、死亡率、利率和租屋估价等,每月给付一定金额,参加的长者必须在62岁以上。

根据考察报告,新加坡有79年和99年2种屋契,参加者可计算自己欲保留的年数,将“用不完”的屋契出售,除领回部分金额,其他转入中央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账户,每月支领固定金额,靠利息度日。

陈素春坦言,各国国情不同,做法也都不同,新加坡、香港走商品化模式,台湾走社福导向,政府承诺负最终责任,各方面必须思考周详,走出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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