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3条件申请 2个月内决议

【新唐人2013年01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9日电)NCC主委石世豪今天对“旺中案”递3项停止条件申请进度表示,保证2个月内会做成行政决定,否则最多延长4个月。

旺中宽频并购中嘉网路案去年7月经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有条件通过,旺中宽频需履行3项停止条件,NCC本月4日证实,旺中宽频已在今年元旦前送出3项停止条件的相关申请案,包括将中天新闻台信托给台湾工业银行,业务单位已开始实质审查。

NCC主委石世豪今天在立法院表示,NCC业管单位正详细整理“旺中并购案”3项停止条件申请的资料内容,NCC也问过经济部意见,经济部目前看法是,信托有多种安排方式,还是要视个案而定,没有通案一般解答,会就实际信托情形来看。

石世豪指出,停止条件决定要待全部资料审议完毕,召开NCC委员会做最后确认,保证2个月内会做成行政决定,否则会按照行政程序法正式延长,最多也只延长4个月时间。

NCC要求“旺中并购案”3项停止条件,包括中视数位新闻台变更营运计划、改为综合台;中视综合台新闻部设立独立编审委员会;旺中集团需“完全切割”中天新闻台。

此外,石世豪对壹电视交易案则说,当初香港交易所公告内容,壹传媒交易应该是纸媒先行,交易条件在公告内容都很清楚,目前NCC内部还没看到壹电视相关案件。

石世豪也对“南方周末”事件表示,新闻工作者的专业自主很重要,不只是报社老板,以中华民国来说,向来尊重新闻媒体,政府不宜以法律没有规定方式介入媒体运作,这就是新闻自由最重要核心意涵及真谛,所有先进民主国家都是如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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