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绩效 政院:考量差异性

【新唐人2013年01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9日电)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今天表示,国营事业属性各有不同,应考量差异性,对表现与绩效进行更精细调整,不应齐头式。

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达成共识,自101年度起,国营事业(含官股银行)有盈余才可发放绩效奖金,但不得超过1.2个月;台电、中油等国营事业工会不满,拟上街头抗议。

郑丽文说,行政院长陈(冲)上周核定国营事业工作考成时,已指示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及人事行政总处邀相关国营事业主管机关,通盘检讨整体国营事业经营绩效奖金制度,且要求2月底前提出具体改善方案。

她表示,检讨项目包括考核奖金与绩效奖金的指标有无相近之处、两种奖金的性质与定位等,希望根据国营事业的不同属性,进行差异性、更精细的调整。

郑丽文说,有些国营事业肩负重大政策任务,盈余概念与民间企业盈余概念不同:有些国营事业与民间企业一样,在完全开放竞争的市场里竞争,且有好绩效。

她表示,这凸显每个国营事业处境不同,面临任务不一样,应有更公平合理的制度,以符合社会期待并保障员工权益。希望不要一刀切、齐头式,应合理考量国营事业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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