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禁放天灯 民众别触法

【新唐人2013年01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12日电)台北市消防局今天说,北市有捷运和快速道路等设施,已公告禁止市区内施放天灯,呼吁民众别随意施放,否则将依法惩处。

消防局说,跨年期间,部分民众在台北市政府周边施放天灯,由于台北市为都会区,高楼林立,捷运高架路段和快速道路穿插市区间,且因地理环境特殊,不适合施放天灯。

消防局表示,在人口和住宅稠密地区施放天灯可能会掉落余烬,进而引发火灾等重大危害;台北市去年就公告全面禁止施放天灯,违反者依消防法第41条处新台币3000元以下罚锾。

消防局指出,过去曾发生天灯飘落捷运轨道,引起火灾,所幸当时并非营运时段,才未造成更大灾害,另有多次因天灯燃烧未尽的余烬掉落后引发火灾的纪录。

消防局强调,天灯施放时,可能因下方燃料燃烧过程,产生滴焰现象,伤害周边人群或引燃物品,进而酿灾,为预防灾害发生,才公告禁止施放。

消防局说,民众在河滨公园等空旷地区施放天灯,天灯升空后,随风向不知飘向何处,最后可能掉落建筑物或易燃物品上方,届时引起火灾或造成人命伤亡,千万不可轻忽。

消防局呼吁,贩卖天灯商家要提醒购买民众,台北市已全面禁止施放天灯。施放民众除罚钱外,一旦酿灾,还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若造成人员死亡,会因过失致死罪嫌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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