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钟潜等交保 高院再撤销裁定

【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7日电)台北地检署不满台北地院仍将台苯前后任董座张钟潜、刘正元及董事孙铁汉等5人裁定交保,昨天提起抗告。高院今再发回北院。

北检侦办台苯遭掏空案查出,上巿公司台苯的前后任董事长张钟潜、刘正元及人称“大公孙”的幕后操盘手孙铁汉,涉嫌以假交易及转投资天籁饭店价格过高等手法,至少掏空公司新台币5亿元,11日搜索并约谈张、刘、孙等41人。

检察官认定张钟潜等5人涉犯证交法重罪,有逃亡及串证之虞,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但法院裁定5人交保。北检随即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14日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

因北院仍做出维持原交保裁定,限制被告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并应每周向警方报到,不准骚扰本案证人,北检再提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本案事涉极广,相关证人多,且似有多项重要物证仍未查扣,也有多名证人待传唤。

高院认为,张钟潜等5人都有相当财力,极易产生逃亡动机,就算无羁押必要,交保金额也应妥适酌定。

另外,北院未说明仅以禁止被告、证人间不得有直接或间接联系、骚扰或探询案情,就能取代羁押禁见、防止他们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今天撤销裁定,再发回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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