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档案】“血统论”的反抗者遇罗克(视频)

【新唐人2013年1月31日讯】【导读】毛泽东时代鼓励所谓出身不好的青年与家庭划清界限,并且检举揭发父母的所谓“反动”言行,在社会制造“阶级敌人”等。遇罗克文革时期因为批评阶级斗争血统论,被当局处死。他在文革初期发表了著名的《出身论》文章,激烈批判中共以阶级斗争的血统论来分化社会。遇罗克提出平等、人权和民主的思想,1968年他被扣上各项“反革命”罪名而被捕,1970年3月5号中共当局将他处决,当时他年仅27岁。

遇罗克小传

遇罗克,1942年5月1日生于南京,七岁随全家迁至北京。父母是先后留学日本的工商科人才,自营实业。1954年于“北京市东四区一中心小学”毕业,1957年于“北京市男二十五中学”初中毕业,1960年于“北京市男六十五中学”高中毕业。由于“资产阶级”家庭出身和父母的“右派”问题,学习成绩优异而三次未考入大学。从1961—1968年间,做过“农业工人”﹑图书管理员﹑代课教师﹑多种临时工和“北京人民机器厂”学徒工。

遇罗克从小时起便博览群书﹑独立思考﹑文采超群﹑见解独到,立志做一个杰出的人。1966年7至9月,正当“血统论”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对联风行猖狂﹑ “文革”处于全国遍地血雨腥风﹑惨无人道的最黑暗时期,25岁的遇罗克,写下和发表了著名的《出身论》及六期“中学文革报”的头版和其他文章,向社会发起挑战,得到全国热烈和巨大的反响。

1968年1月初,遇罗克以莫须有的政治罪名被捕入狱;在狱中饱受折磨,宁死不屈;于1970年3月5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十万人的公审大会上,和另十九人一道,被“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宣判死刑,临刑前被强制进行活体器官移植。

1979年11月21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再审判决书”,宣布遇罗克无罪。遇罗克的名字至今象“文革”一样为中共讳莫如深。

还历史以真实

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刊登了姚文元的《评新编历史剧》,由此揭开了长达10年之久的“文革”浩劫的序幕。文章刊出以后,很多人对其观点并不赞同,但是,真正撰文予以反驳的人却寥寥无几。是24岁的遇罗克挺身而出,“道他人之不敢道,言他人之不敢言”,以一篇长达15000多字的《人民需不需要海瑞》反驳姚文元。1966年2月13日这篇长文被压缩并改题为《和机械唯物论进行斗争的时候到了》,发表在《文汇报》的一角。在文章中,遇罗克批驳了姚文元对历史和现实的曲解,明确地说:“姚文元同志代表了存在于思想界中的机械唯物论的倾向。我觉得和这种倾向进行斗争的时候到了。”

1966年底,遇罗克又因《出身论》一文,再次为当权者所不容。《出身论》针对的是社会上流布极广的封建血统论。遇罗克通过对当时一副著名的对联“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剖析,指出了血统论的荒谬本质。他尖锐地指出,坚持血统论的人“不晓得人的思想是从实践中产生的,所以他们不是唯物主义者。”

《出身论》的出现,在当时的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而强烈的反响。很多人争相传抄、议论,很多读者从全国各地写信给遇罗克,表达自己的感动之情。1967年4月14日,“中央文革”成员戚本禹公然宣布:“《出身论》是大毒草,它恶意歪曲党的阶级路线,挑动出身不好的青年向党进攻。”

遇罗克在死囚牢里面
遇罗克被关在腐臭阴暗的“活棺材”里。一米宽、二米长、双层铁条门,下面有一个塞饭的小口。没有棉被、没有一切洗漱用具。夏日蚊蝇叮咬,虱蚤遍身,30斤重的镣铐更添了这些“小吸血鬼”们的狂妄和自由。

严冬,没有火炉,寒风无遮拦地从铁门条吹入,浑身冻得麻木生疼。一间间的死囚牢关着待死的人。有的人疯了,吼叫声、求饶声使人毛骨悚然,足以使正常的人发疯……

何况还伴随着肉体的摧残,在两三个月之中,遇罗克和一些政治犯天天被拉到各大厂校机关去挨斗。他们的嘴唇虽被封闭着,但遇罗克每次都用他那单薄无力、久已虚弱不堪的身体,死命地向上挣,决不肯低头。押着他的彪形大汉踢他、打他,台下的群众啐他、骂他;手腕脚踝全破了,镣铐无情地蹭磨着鲜血淋漓无法愈合的伤口,每天批斗回来,血迹斑斑,浑身青肿,活人像死人一样被拖进牢房。那滋味儿,不比死更难受吗?而遇罗克是怎样惊人地在死神和魔鬼们面前,昂着他那不屈的头呵!他全身浮肿了,忍受着疾病和酷境的折磨,忍受着刑后的创痛,忍受着精神上的种种刺激,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眠的寒冷的长夜……

也许他精神分裂了?失望了?怀疑了?消沉了?不!他没有!他以超人的毅力顽强地支撑着,他想活下去,活下去!他唯一挂在心上的,就是琢磨着如何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上层领导人。他在狱中五次上书毛xx,给陈毅同志写过信,希望能有一线生机……

能尝到的滋味都尝到了,该考验的都考验了,没有谁能征服遇罗克的意志。是的,没有人能征服他的心!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 他仍然不屈的奋斗着

1970年3月5日,北京工人体育场内坐满了10万人。各个单位都必须有人来参加,看台上、田径比赛场上都是人。在一片高昂的口号声中,在万人高举的毛语录的红海洋里,19名犯人被推到主席台下的跑道上,每五个警察押着一个。所有男犯人全被剃光头,胸前挂着大牌子。

口号停止之后,主席台上的人开始宣判。他每念一个名字,就停顿一下,于是五个警察就把那个犯人向前推两步,拉住套在脖子上的绳索(防止犯人呼叫),强迫他抬头示众,然后把头压低下去。有几个犯人(包括遇罗克)坚决不肯低头,就有另一个警察过来用拳头狠狠地捶他们的头。宣判词全很短,三言两语,最后全是这样一句话:“该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个犯人全部宣判完了,主席台上那人说:“以上各犯,均报请最高法院批准,验明正身,现在绑赴刑场,执行枪决。”话音未落,95名警察一起用力,一下子19个人全跪在地上。在几个迅速的动作之后,他们全被五花大绑地拖了起来。这时观众席上、运动场上,激昂的口号声又响了起来。犯人们被带了出去,有的已经吓昏了,被警察拖着,尘土带起几丈高。遇罗克拚命地挣扎,他不肯低头,也不肯把带着铁镣的脚向前迈出一步,几个警察吃力地推他,这时候人们清楚地看见:在他生命的最后关头,仍然不屈的奋斗着……

哦,遇罗克死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他的名字,像过去的一些英雄一样,在祖国的大地上被亿万人传颂着。
我们纪念英雄,不希望热闹一阵子而烟消云散;我们纪念英雄,是希望一个人在生的时候要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不要总是在他死后给他戴上桂冠;我们纪念英雄,是希望每一个人自省——使遇罗克走上刑场,自己是否也有一份责任?单凭“四人帮”能杀死遇罗克吗?万一将来另有一个“四人帮”式的人物上台,在工人体育场上会不会再次出现一个盲目呼啸的海洋?我们纪念英雄,是希望像他那样勤奋地苦读、勇敢地实践、冷静的思考、明确地生活!

遇罗克判决讨论通知

1970年1月9日

最 高 指 示

坚决地将一切反革命分子镇压下去,而使我们的革命专政大大地巩固起来,以便将革命进行到底,达到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目的。
…………………………………………………………………….
通 知

在以伟大领袖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在中央两报一刊一九七O年元旦社论的鼓舞下,首都革命人民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努力完成“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斗﹑批﹑改群众运动蓬勃发展,社会主义革命竞赛热火朝天,形势越来越好。但是,一小撮阶级敌人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和灭亡,积极配合帝﹑修﹑反进行破坏活动,幻想变天。为进一步搞好战备,加强对一小撮反革命势力的专政,准备最近再召开一次公审大会,宣判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以狠狠打击反动气焰。现将杨淑辰等二十名罪犯的材料发给你们,请各级革命委员会,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组织革命群众认真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速告市公法军管会。
此材料只供内部讨论,不准张贴。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法军事管制委员
一九七O年一月九日

(上略)
十.现行反革命犯遇罗克,男,二十七岁,北京市人,资本家出身,学生成分,北京市人民机械厂徒工.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
遇犯思想反动透顶,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一九六三年以来,遇犯散步大量反动言论,书写数万字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恶毒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书写反动文章十余篇,印发全国各地,大造反革命舆论;还网罗本市与外地的反坏分子十余人,阴谋进行暗杀活动,妄图颠覆我无产阶级专政。遇犯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

十一. 现行反革命犯王佩英。女,五十四岁,河南省人,系地主分子,铁道部铁路专业设计院勤杂工。
王佩英顽固坚持反动立场,自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八年十月,书写反革命标语一千九百余张,反动诗词三十余首,公开散发到天安门﹑西单商场﹑机关食堂等公共场所,并多次当众呼喊反革命口号,极其恶毒地攻击污蔑无产阶级司令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王犯在押期间仍坚持与人民为敌,疯狂地咒骂我党,其反革命气焰嚣张到极点。
(下略)

遇罗克死刑判决书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70刑字第30号)

遇罗克,男,1942年生,汉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分学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5楼13号。父母系右派分子,其父是反革命分子。
遇犯思想反动透顶,自1963年以来,散布大量反动言论,书写数万字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恶毒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又书写反动文章十余篇,印发全国各地,大造反革命舆论,还网罗本市和外地的反、坏分子十余人,策划组织反革命集团,并扬言进行阴谋暗杀活动,妄图颠覆我无产阶级专政。遇犯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遇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处现行反革命分子遇罗克死刑,立即执行。

一九七O年三月五日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判决书

(79)中刑监字第1310号

遇罗克,男,一九四二年生,汉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分学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五楼十三号。1968年1月以“现行 反*革命”罪被原中华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一日以来,遇罗克之父遇崇基对原判不服多次申诉。
经本院再审查明:原判以遇罗克犯反*革命罪,判处死刑,从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是错误的,应予纠正,据此改判如下:
一、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理委员会(70)刑字第30号判决书。
二、宣告遇罗克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书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文章来源:《遇罗克遗作与回忆》
视频:中国的马丁.路德金–遇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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