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费雇主负担 工商界吁调降

【新唐人2013年02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4日电)劳保费率改革方面,6大工商团体今天发布联合声明,建议在劳工负担比例不变下,3阶段调降雇主负担比例,由70%调至民国119年的50%,并提升政府负担比例。

声明由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中华民国全国商业总会、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中华民国中小企业总会、中华民国工业协进会、台湾区电机电子公会共同连署。

为改善劳保基金的财务问题,政府研拟将劳保费率自103年开始,以每年增加0.5%,连续调涨至民国125年,最高费率达19.5%。

声明指出,对于劳保年金改革,因涉及百万劳工退休后生计与社会安定,6大工商团体一致认为确有必要,也绝对全力支持。

声明表示,有关劳保费率负担,目前资方、劳方、政府各负担70%、20%、10%,根据保守估算,若依现制从98至116年分阶段逐年由6.5%调涨至12%,工商业界累计至125年负担保费达新台币3兆8787亿元。

不过,若采调升至19.5%的新制,业界负担至民国125年将再增加1兆873亿元。且125年一年所承担的劳保费即达3007亿元,恐造成劳动成本大幅提高,进而影响产业竞争力。

6大工商团体说,受国际景气影响,企业经营普遍陷入困境,企业获利能力已大幅衰退,新费率如果执行,将使企业丧失调涨薪资能力,甚至迫使企业外移或停业,造成劳工失业。

声明建议,在劳工负担比例不变下,劳保费率中,雇主负担比例应分3阶段调降,即103至111年维持70%、112至118年调降至60%、119至125年再调降至50%。政府负担比例相对由现行10%调升至30%。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