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官被构陷案 维权律师致函粤司法当局

【新唐人2013年02月26日讯】(美国之音电)中国一些维权律师近日发表致广东省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公民建议书,要求继续公开审理民主人士、深圳警察王登朝的上诉案件,并追究相关违法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分析认为,此案具有考验广东当局是否践行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有关“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讲话的标杆性意义。

 
*律师:办案过程违反司法程序*
 
19位中国知名维权律师向广东省两院发公开信,对深圳警官王登朝2012年因发起纪念孙中山逝世87年周年集会,被以“贪污和妨碍公务”罪名重判的案件中出现的违反法律和司法程序的情况表示关切。
 
公开信说,被捕前是现役警察、担任公安局办的保安公司经理的王登朝筹备集会是践行公民基本权利,应受宪法以及国际公约保护。
 
唐吉田、李方平、丁家喜、江天勇和梁小军等19人,2月22日发表的公开信还对深圳公检法在不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2012年3月8日对王登朝非法控制、非法拘禁、以涉嫌非法集会和颠覆国家政权罪调查,后又以“贪污和妨碍公务罪”判处14年的公正性提出质疑。
 
公开信还批评王登朝案进入二审后深圳中院的种种程序违法情况。信中说,深圳中院未依法提前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时间﹔而开庭期间,法庭未保持应有的中立,屡屡打断,甚至阻止王登朝和律师发言和举证,导致律师无法履行职责不得不退出法庭,而法庭在律师被解除委托的情况下居然继续开庭,变相剥夺了王登朝及律师所享有的辩护权。
 
*完全是政治案件*
 
公开信发起人之一的维权律师唐吉田对美国之音表示,王登朝案件从头至尾从程序和定罪上都缺乏公正性,经不起推敲。
 
他说:“这个案子从一开始侦查,到起诉,到一审到二审,程序上存在着重大问题,有多处违反刑事诉讼法和刑法比较突出的问题。”
 
唐吉田还表示,指控王登朝的罪名实际上是不成立,当局不过是找个借口在政治上让他消声。
 
唐吉田说:“他表达诉求的话,可能从公职人员的角度,官方会有一些忌惮。但是,现在以这种罪名对他进行审判,那显然对他是不公正的。如果说有合法的程序,能查实他有违反现行法律的情况,那应该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来处理,而不能像现在近似于暗箱操作,来草率处理。”
 
另外还由刘巍、李红秀、杨勇、郭海跃、谢燕益、张磊等人签名的这封公开信,对《南方都市报》2月9日针对王登朝案所发社论表示认同。南都题为《尊重法律程序,以正义的方式运送正义》的社论提出有关当局“倒是有必要、有责任去深究一下律师庭外哭泣、痛言‘实在没有能力再帮你辩护了’的个中隐因”。
 
唐吉田表示,南方都市报对王登朝案件的报导比较客观,而针对王登朝案所发社论更是难得。
 
他说:“它后来的时评提炼得非常好,就是说,任何一件事情如果你程序上不能让人看得见是公开、透明和公正的,那你最后的结果就很难是公平的。”
 
据报导,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星期天在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集体学习时强调,“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要求各级官员依法办事。
 
曾代理过多起敏感维权案件的唐吉田表示,他认为,王登朝的案子对衡量广东司法当局是否按法律办事,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不过,他表示,依法治国还是要靠制度。
 
他说:“习近平的这个宣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最关键的是要建立一套好的制度,让公职人员不能够肆意妄为。”
 
今年2月7日王登朝案二审开庭时,王登朝当时的两位辩护律师李静林、李金星先后宣布解除代理关系,退出法庭,抗议他们所说的司法不公。而王登朝案二审目前仍没有结果。据悉,王登朝新聘的知名维权律师王全章、刘晓原,已经对深圳相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启动徇私枉法罪的刑事控告。
 
美国之音记者就王登朝案件,以及多位律师发表的公开信,致电广东省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宣传部门,接听电话的人士都不愿发表任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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