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遇骚扰 详实记录有利举证

【新唐人2013年03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2日电)台北市警察局今天说,女性投入职场成普遍现象,若遇职场性骚扰,应详实纪录时间、地点和骚扰者言语、行为,以利举证。

警方说,不管是男性、女性,皆希望能在安全和友善的职场环境工作,因此,同事间相处的分外拿捏,更要避免职场性骚扰发生。

警方建议,同事之间应相互尊重,勾肩搭背甚至探询对方性隐私、性生活等行为,不见得是关心,若对方觉得不舒服,甚至认为被冒犯,可能构成性骚扰。

警方表示,不要在职场内随便开黄腔、嘲笑对方性别特质,如娘娘腔、男人婆等歧视用语;同事之间因公事处理有邮件往来,勿随便传送与性、性别有关图片、文字,甚至不要在网路上谈论他人性特征、性偏好。

警方说,不要接受老板单独邀约,如进入对方单身宿舍或无人办公室;若私下被约聚餐,不要选择太重视情调餐厅,更不要单独赴约,如无法避免单独赴约,尽量安排其他同事出现或提早离席。

警方表示,不要接受老板或同事以关心、算命、看手相、摸骨等借口触摸身体。

警方说,当发生性骚扰案件,被害人可直接向加害人所属单位或发生地警察机关提出申诉,申诉需在1年内提出;若涉及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性触摸罪”,属于告诉乃论案,被害人在6个月内主动提出告诉。

更多自我保护知识,可上台北市警察局妇幼警察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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