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出国勿买来路不明物品

【新唐人2013年03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5日电)外交部亚太司副司长周颖华今天表示,有民众在农历过年期间前往东南亚旅游,因购买非法物品一度遭拘禁。

  周颖华不愿透露这名民众购买的物品,提醒国人到国外旅游,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物品,以免勿触法网。

  周颖华上午在外交部记者会表示,有国人到东南亚旅行,因小贩在风景点兜售非法物品,国人因好奇心而购买,但遭旁边执法人员认定触法,暂时遭拘禁盘问;若购买的是列管物品,可能会移送法院。

  他说,针对这起事件,当事人向驻处与外交部反映,外交部全力协助,包括提供资讯并建议聘请当地律师,事件已快落幕。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