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王胜俊等当选人大委员长被律师起诉违宪

【新唐人2013年3月21日讯】(新唐人记者田飞综合报导)近日,大陆杭州律师向中国最高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张德江和王胜俊等人当选人大正、副委员长的选举违宪和无效。

在3月14日的人大“选举”中,张德江和王胜俊、张平、陈竺、万鄂湘、王晨等人分别当选人大委员长和副委员长。不过,杭州律师王成在3月18日向最高法院寄出起诉状,认为选举违宪,要求确认这6人的选举无效,并重新进行选举。

王成在接受英国BBC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最高法院已经在19日签收他的起诉材料。按法律规定,高法应该在7天内做出是否受理此案的决定,所以他目前正在等待最高法院的回应。

王成表示,按照中国现行的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然而,人大在3月14日选出张德江为人大委员长,他当时却仍然担任国务院副总理一职,两天之后才正式辞去。而同当选的5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当时也都仍然担任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务:王胜俊是最高法院院长,张平是国家发改委主任,陈竺是卫生部长,万鄂湘是高法副院长,王晨是国务院新闻办主任。

王胜俊、张平、陈竺和万鄂湘在当选人大副委员长之后的几天内分别辞去了原来的职务,但王晨仍然保留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的职位。

王成认为,中国的《宪法》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起着装饰效果的“花瓶”,从未在公民维权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应用。他对《德国之声》预测说,起诉违宪几乎是中共法律诉讼上的空白,立案的可能性并不明朗,但行动过程就是价值所在。

王成:“我起诉的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宪法的司法化,即怎样把宪法引入到司法的判决中间。真正来指导一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另外的目的还有纠正违宪行为,尽公民职责;提升大众对宪法的重视,奠定宪法的基础地位;推动修宪,弥补宪法中权力交接真空重大漏洞。”

BBC引述评论人士观点认为,高法判决全国人大3月14日的委员长和副委员长选举无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重选的可能性则几乎可以肯定不存在。

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严格来说,中共全国人大领导的选举可以说历来都是违宪的,因为绝大多数中共官员在人大获得职位后,才辞去或被免除原有的行政职务。

习近平接班之后,几次提出“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王成则表示,他所做的一切信息已经全部在网上公开,中共当局对这样的“异常现象”早已了解。他希望最高法和中共高层能对此有所回应:“特别是习李二先生,万事开头难,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切勿贻笑天下”。

至于如果这个起诉案被置之不理该怎么办,王成说,目前这件事只刚刚开始,尚未考虑接下来会怎么做,他只是乐观期待,希望高法能依法处理。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