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北达科他州 通过严峻堕胎法

【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讯】(中央社北达科他州俾斯麦26日路透电)美国北达科他州州长今天签署法案,禁止绝大多数怀孕妇女在胚胎有心跳后堕胎。胚胎心跳最早可在6周大时被侦测,也让这条法律成为美国目前最严格的堕胎法。

堕胎权支持者表示,他们会采行法律途径挑战这项措施。

州长戴伦普(Jack Dalrymple)也签署另一起堕胎相关法案成法律。该法禁止怀孕妇女仅因胚胎基因异常或胚胎性别而堕胎,这开创了美国所有州的先例。

北达科他州是通过严格堕胎法的最新一州。阿肯色州议员本月稍早也批准禁止胚胎12周大后堕胎的法令。这项法令若能通过预期将会面临的司法考验,可望在8月生效。

美国若干州法禁止在胎儿20周后堕胎。批评者认为,许多妇女在胚胎6周大前,根本还不知道自己怀孕。

这项“心跳”法案连强暴怀孕都不视为例外。不过若堕胎能避免孕妇死亡或免于不可逆转的伤害,则不受法令限制。

美国生育自主权中心(The 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表示,他们计划代表北达科他州唯一提供堕胎手术的一家诊所,在法律8月1日生效前,透过法律途径抗议这项6周禁令。(译者:中央社萧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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