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夸张广告 卫署定化妆品用词

【新唐人2013年03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28日电)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公告化妆品不适当用词,如可治疗青春痘、预防秃头、换肤、消除黑眼圈等不能再用于标示。

食药局即日起修正并公告“化妆品得宣称词句及不适当宣称词句”,自今年8月起生效,违者可依“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处罚。

食药局说,药物才有疾病治疗或预防功能,所以化妆品广告不得宣称含治疗的词句,包括治疗或预防秃头、脂漏性皮肤炎、青春痘等,且化妆品也无法改善、增长或增加毛发量,因此也不得宣称“生发、促进/刺激毛发生长”。

食药局表示,化妆品不能达到整形外科效果,因此也不得宣称“换肤、平抚肌肤疤痕、除疤、消除黑眼圈、挥别熊猫眼、消除狐臭”。

另外,化妆品只有润泽发肤的用途,食药局说,如活化毛囊、刺激毛囊让发丝再次生长不易脱落、避免稀疏、头顶不再光秃秃等字眼也不适合。

化妆品无法改变人体自然老化皮肤表征,食药局说,因此对于防止肥胖纹、妊娠纹、消脂、雕塑、消除掰掰肉、使胸部坚挺不下垂等用语也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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