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继续停职 江揆支持

【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2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说,南投县长李朝卿继续停职.,是内政部多方考量后的决定,“只要有是法律依据的作法,都支持”。

内政部长李鸿源昨天晚间宣布,李朝卿因涉案情节重大,为确立政府扫除贪污决心,依公务员惩戒法规定,继续予以停职.

江宜桦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体询问,为何以公务员惩戒法将李朝卿继续停职,而不是以地方制度法准其复职?

江宜桦说,李朝卿申请复职案由内政部依职权处理,若依地方制度法及几个前例,大部分都是准其复职,因此,原则上,内政部不想有不同作法;不过,另一方面,内政部也考量李朝卿涉案情节轻重及回到岗位是否对公务产生不利影响,几经思考后,李鸿源才决定引用公务员惩戒法驳回李朝卿的复职申请,并在昨天傍晚向他本人报告。

江宜桦表示,李朝卿涉案件数多且情节严重,为顾及民众权益及施政要让大众信任,内政部综合考量后决定引用公务员惩戒法驳回李朝卿的复职申请;他说,“只要是有法律依据的作法,行政院都支持”。

李朝卿涉贪渎案羁押,内政部去年11月30日依地方制度法规定,自羁押日起停止县长职务;李朝卿今年3月26日经南投地方法院裁定交保,并于3月27日向内政部申请复职;内政部4月1日决定依公务员惩戒法将李朝卿继续停职,并移送监察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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