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斗殴打死人 4助阵者判刑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3日电)宋姓高职生与陈姓同学在网路留言起口角,宋纠众持刀棒围殴教训陈,致陈送医不治。参与斗殴的林姓男子等4人被判8至10年。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16岁的宋姓高职生与陈姓同班同学在网路脸书上留言起争执,宋告知友人要教训陈,以谈判为由约陈见面,并连络10多人分别持刀或球棒前往约定地,陈也有友人助阵,双方人马发生斗殴后离去。

陈遭多人殴打受伤,经送医,因脑损伤及颅内出血不治,冲突中也有多人挂彩送医。

宋姓高职生经移送少年法庭审理。台中地院依伤害致死等罪判处宋的友人林姓男子等4名成年人8年至10年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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