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停建决议案 缓列院会议程

【新唐人2013年04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9日电)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天经表决,暂缓将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提出的“停建核四决议案列入12日院会议程。

程委会中午讨论12日院会议事日程草案,民进党团提议,增列“政府应立即停止继续兴建核四厂,并依环境基本法规定推动台湾成为非核家园”决议案为院会讨论事项,中国国民党团提议暂缓列案。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蔡煌琅表示,很多国民党籍立委支持停建核四,应让民进党团提案进到院会,给所有立委表达意见机会。

国民党团书记长赖士葆说,核四属重要政策,立法院不能主动宣布停建,民进党团提案违宪,建议暂缓列案。

民进党籍立委陈其迈说,2001年国民党也曾在立法院开临时会要求行政院续建核四,谁说立法院无权决定核四停建与否?

此外,国民党团也提议将台湾团结联盟党团提出攸关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四大基金提案及亲民党团提出攸关成立核能四厂安全调查特种委员会等提案暂缓列案。

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林鸿池表示,成立特种委员会叠床架屋,核四议题不应只由特种委员会少数立委决定,应由所有立委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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