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少事故伤亡比率高 纠正政院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0日电)监察院说,近年台湾儿童及少年非自然死亡中,事故伤害高居死因首位,约达9成,行政院未能研议有效防制措施,遭纠正。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察委员尹祚芊、洪昭男、赵荣耀、钱林慧君提案,纠正行政院。

纠正案文指出,近年儿少非自然死亡中,事故伤害高居死因首位,约达9成,其中尤以机动车交通事故最高,其次为意外溺死或淹没,蓄意自我伤害(自杀)也居高不下;此外,近5年因自行车事故死亡者也有47人。

监察院认为,目前政府对儿少非自然死亡的防制,没能落实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所揭示的儿少福利与权益保障。

纠正案文指出,行政院没能积极统筹规划、督导改善现行儿少非自然死亡防制相关问题,确实检讨相关权责单位运作,落实儿少基本人权保障,强化国家未来竞争力及正向发展。

纠正案文表示,行政院对儿少非自然死亡案件统计分析,没有确实反映现况,深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进而研议有效防制措施,也没能积极搜集OECD国家资料,进行国际比较分析,适时向相关权责单位提出改善要求,明显怠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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