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新闻总局禁用境外媒体消息

【新唐人2013年4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林莉、韩梅采访报导)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路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类新闻单位,不引用、不报导未通过权威渠道核实的网路信息,不传播、不转载网上流言、传言或猜测性信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体、境外网站的新闻信息产品。新闻记者昝爱宗4月16日表示,当局旨在控制舆论,但其实是自打耳光的违法行为。

仅在去年,“表叔”、“雷政富”等的迅速曝光就足以使当局感受到微博、网际网路的威力。昝爱宗认为,有关部门是在试图重新掌控“网际网路”这个新武器,但是:“网际网路时代不是能控制得住的,比如媒体记者可以个人身份,或者是化名来发布信息,广电总局也没法查这个东西。所以就通过下通知来证明他们的存在,其实他们是失控的,就是装模作样吓唬人。”

他鼓励敢言媒体及记者不要顾虑这一通知:“不听他的话,他怎么办?他无计可施。他这个又不是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了言论自由,你广电总局现在又规定言论不自由,到底听谁的?如果他真的来处罚你了,你可以告广电局,让他知道控制言论是没有好下场的。”

“通知”还要求新闻单位加强对网站内容的审核把关及对新闻采编人员网路活动的管理,要严格审核所属新闻网站发布的信息。

有网友4月初发现,在“深圳新闻网”等网站发帖,等待的时间加长了:“以往立即就能看到自己的跟贴,现在回复还会出现“回复需审核,请等待通过”。是不是以后在这里不能随便发牢骚了。看样子老百姓发牢骚的地方越来越少了。”

也有新浪网友发帖称,言论管制之后该彻底沦为警察国家了,再然后就是纳粹。

今年《南方周末》审读员曾礼的公开发言曾引发对中国“党管媒体”现状的强烈关注。他说:“自从2012年5月分新任粤宣部长(庹震)到位后,对报纸的管控更加严苛,禁令越来越多,对《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的管制和监控,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特别要求《南方周末》每期选题都要上报省宣,批准后才能采写;重要报导和社评,都要报省宣审阅后才能出。”

另一方面,昝爱宗批评官方媒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无顾忌的利用网际网路、微博为自己服务:“比如《人民日报》办了个《环球时报》,主编叫胡锡进。他的个人新浪微博和环球网经常发一些境外消息,比如陈光诚到哪里去啦,西藏如何如何啊,朝鲜如何如何啊。”“新闻出版总局是个正部级单位,管的都是下面的,地方上的。《人民日报》、新华社也是正部级单位,可以不听他的话。”

昝爱宗称,这种行为是自打耳光,同时也暴露了新闻出版总局的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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