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盗版 员工恐要担刑责

【新唐人2013年04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吴佳颖台北28日电) BSA台湾软体联盟提醒在各公司的员工,不要以为用盗版软体,只有企业老板会受罚,员工一样会遭起诉、担刑责

BSA台湾软体联盟表示,根据全球BSA的软体盗版案件历史资料,遭起诉的被告,有高达1/3的比例是员工;显示倘若企业使用盗版软体,员工也得视其行为负担刑责。若涉及非法重制,依著作权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75万元以下罚金。

BSA呼吁企业员工,倘若发现公司使用盗版软体,或雇主要求使用盗版软体,绝对不该闷不吭声配合,应该挺身而出要求老板使用正版软体,保护自身权益、远离刑责风险。

BSA台湾软体联盟共同主席宋红媞表示,许多企业员工因为公司没有编列足够预算采购合法软体,要求员工“自行解决”业务所需的软体需求,员工因而安装盗版软体,使得企业因使用盗版软体遭查缉时,不但雇主遭到起诉,实际非法重制软体的员工也遭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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