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遭菲射杀案 检:依法追诉

【新唐人2013年05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10日电)屏东籍渔船广大兴28号船员洪石成遭菲律宾海岸防卫队射杀身亡,检方今天指出,中华民国有管辖权,将依杀人罪嫌依法追诉。

屏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蔡荣龙表示,广大兴28号明天凌晨将返抵琉球乡,检察官将前往验尸,同时将就船被扫射的情形、当时是如何开枪进行搜证。

屏东地检署指出,刑法第3条规定“本法于在中华民国领域内犯罪者,适用之。在中华民国领域外之中华民国船舰或航空器内犯罪者,以在中华民国领域内犯罪论。”同法第7条及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人民犯最轻本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我国也有审判权。

屏检表示,依目前资讯,菲律宾船舰上人员对我国渔船开枪,致使渔民中弹身亡,涉犯刑法第271条第1项的杀人罪,属最轻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屏检说,广大兴28号渔船为屏东县籍渔船,屏东地检署获悉后分案,指派两位检察官侦办,等到渔船入港后,检察官将立即进行相验,查明死因,并指示鉴识单位待命上船搜集相关证据,以保全证据。

依海洋法规定,对于非武装渔船,执法船舰必须在紧追、喝令停船、登船检查后,如果认为违法,或扣押渔船、渔具或驱离渔船,断无任意开枪的道理。屏检认为,菲律宾船舰上人员如果未遵守海洋法规范开枪,导致船员死亡,已涉及杀人罪嫌,将依法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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